文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海南文昌金和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文昌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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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局拟对****金和耀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1-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金和耀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1186

通讯地址:****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5713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金和耀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省直辖****村委会**省******委员会****小组**坡(河头村西南侧420m处)
环评单位: ******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17245.11m2,建筑面积约10956m2。厂区设置分选车间、破碎筛分生产车间、水稳站生产车间和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以及相关配套辅助工程。拟设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生产线1条、水稳站生产线1条。年处理建筑垃圾约129871t,年产再生骨料及石粉产品100000t(其中大13规格骨料20000t、小13规格骨料40000t、石粉40000t),生产水稳料50000t。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1 废水:全厂生产废水不外排:水稳料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喷淋抑尘、堆场及道路洒水全部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50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区冲洗废水分别经沉淀池(各3m3)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截流沟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沉淀池(650m3),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后期洁净雨水经阀门切换外排。各类废水均得到处理或回用,全厂无生产废水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废水监测要求。 2. 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破碎筛分粉尘经“设备封闭+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处理;骨料投料和搅拌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处理;2座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8m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堆场封闭并喷雾抑尘,输送廊道封闭、产尘点喷淋,道路硬化、洒水清扫、车辆冲洗。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表1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无组织排放满足表3限值要求。非正常工况下除尘器故障会导致超标,须立即停产检修。正常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3. 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振动筛、风机、搅拌主机、运输车辆等,源强约75~95dB(A)。采取封闭厂房隔声、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风机加罩隔音、管道软连接、厂界围墙及绿化、限速禁鸣、仅昼间生产等措施。预测厂界北、南、西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东厂界满足4类标准;西南侧散住户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回收站;风选轻物质、渣土外运合规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化利用;废布袋由厂家上门更换回收,不在厂内暂存。废机油、废油桶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并建立台账。各类固废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 地下水及土壤:主要污染源为危废间废机油、沉淀池/洗车台、化粪池、初期雨水池等。采取分区防渗:危废间、沉淀池、化粪池、初期雨水池按重点防渗区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cm/s,采用C40抗渗混凝土(P8),危废间地面及墙裙加涂环氧树脂;生产厂房、一般固废暂存间按一般防渗区;办公生活区、道路简单防渗硬化。防渗措施符合要求,可有效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影响。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建筑垃圾回收加工及**化利用,归入鼓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中“废弃物循环利用:建筑垃圾等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项目不属于**省禁止类和限制类产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事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选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为工业用地。《**市文城镇英群村村庄规划(2020—2035)》:选址规划用地性质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17245.11m2),仅1.06m2****基地;项目实际生产活动均在二类工业用地上进行,****基地用途,符合规划要求。《**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5年版)》:项目位于**市一般管控单元(ZH469****0001),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环境质量底线和**利用上线,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市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1—2030)》:规划**建筑垃圾**化利用厂1座、规模20万吨/年;本项目年处理建筑垃圾约12.99万吨,作为区域**化利用设施的有机组成部分,与规划集中处理设施形成补充,选址不重叠、不冲突,符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就近处理”原则。**市建筑垃圾消纳布点:项目属于建筑垃圾**化利用设施,服务范围可覆盖文城镇及周边区域,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禁止选址区域,****环境局选址意见函。**省建筑垃圾治理及**化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项目属于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采用成熟先进、节能环保设备,产品为再生骨料和水稳料,符合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再生产品利用等要求。《**省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项目拟设置洗车台、计量称重和视频监控,建立生产台账,原料及成品分类堆放,采取封闭厂房、喷雾降尘、布袋除尘等措施,并按要求将数据上传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符合规定要求。《**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已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原址),搬迁后按要求办理处置核准手续;属于合法**化利用设施,不属于擅自设立的弃置场;符合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及运输监管要求。
选址合理性: 项目选址位于**市文城镇英群村**坡,实际用地以二类工业用地为主,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目标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禁止选址区域。选址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文城镇英群村村庄规划(2020—2035)》及**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并与**市建筑垃圾消纳布点及专项规划不冲突。****小组民主决议,承包及租赁关系合法有效,****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无意见函。厂界外500m范****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单位,最近敏感点为西南侧散住户,距厂界约2m但距生产区约87m,且位于侧风向。在落实封闭厂房、布袋除尘、隔声减振、废水回用和固废分类处置等措施后,废气、噪声、废水、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综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可行,但运营期应重点关注西南侧散住户及运输沿线敏感点的降噪、抑尘和限速禁鸣管理。
清洁生产水平: 无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无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无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常规六项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TSP现状监测值为63~69μg/m3,低于300μg/m3限值,大气环境功能区属二类区。声环境现状监测显示,东厂界昼间61~62dB(A)、夜间52~53dB(A),满足4a/4类标准,其余厂界及西南侧散住户满足2类标准;运营期东厂界执行4类、其余厂界执行2类,敏感点执行GB3096-2008的2类标准。地表水最近为**江**渡大桥断面,现状水质为III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
环境风险控制: 环境风险:主要风险物质为废机油、废油桶,Q值<1,环境风险潜势为I,开展简单分析。防范措施包括:危废间防渗、围堰、截流沟和泄漏收集池,设置防泄漏托盘,配备吸油毡、消防沙、灭火器等应急物资;危废间防爆电气、禁烟火;除尘设施进出口设压差报警,故障时立即停产;初期雨水池液位联锁和定期清掏;沉淀池、化粪池防渗;建筑垃圾入场检查,防止危险废物混入;强降雨及运输事故防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在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
公众参与意见: 无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