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两项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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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废止《陵水黎族****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两项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1-03 11:00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陵水黎族****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两项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示


为加强我县规范性文件管理,经梳理,《陵水黎族****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陵府办规〔2024〕10号)、《陵水黎******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陵府办〔2016〕111号)等两项规范性文件存在部分内容与现行上位法或最新政策不符、所涉机构职能已发生调整以及部分工作任务已完成等情况。经研判,县农业农村局拟废止上述两项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6年11月6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农业农村局,逾期将不再受理。

电子邮箱:****@163.com

办公地址:****中心604

联系电话:180****2096,联系人:邢贞治


1.关于印发《陵水黎族****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陵府办规〔2024〕10号)

2.****人民政府办公室关******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的通知(陵府办〔2016〕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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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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