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比选人”)现就**食堂项目粮油、干货、调味品采购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食堂项目粮油、干货、调味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食堂运营所需的以下物资:
粮油类:大米、面粉、食用油、杂粮等;
干货类:干菜、干杂、香料、粉条等;
调味品类:酱油、醋、味精、鸡精等;
豆制品类:腐竹、豆腐干、豆腐泡、豆腐皮等。
具体采购品类、规格及数量详见比选文件。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年。
比选报价应包含物资成本、运输费、税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四)服务期限: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在双方均出具书面同意续约文件的前提下,可延续下一个壹年期限。
(五)中选规则:本项目选定1家中选供应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比选申请人所供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比选申请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信用要求
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价格分:40分。采用虚拟评审总价法:以比选文件报价单预印的各单品月预估用量为评审数量,供应商填报单价,汇总形成虚拟评审总价;以所有有效供应商中最低虚拟评审总价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分=(评审基准价÷该供应商虚拟评审总价)×40。预印数量仅用于评审,不构成采购承诺,实际结算按验收合格数量×中选单价据实结算。
商务技术分:60分(含企业资质、食品安全管理、配送服务能力、售后服务等)
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比选文件。
四、比选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17:30(**时间)。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二)文件接收时间:仅限工作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30—17:30,非前述时段内不予接收,可邮寄,邮寄地址同递交地点。
(三)递交地点:**省**市**区海秀东路16****广场****办公室。递交方式为纸质文件密封递交(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先生155****5601。
监督电话:刘先生:138****2971
五、其他事项
本次比选不收取报名费;
参选人自行承担参加比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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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