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黎母山镇区及三个居控制性详细规划》S-02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修改方案的批前公示
一、编制背景
**县黎****委员会办公场所****农场场部,属琼中国用(**)字第042号宗地证载范围内,****机关办公区。经核查现行控规,****委会办公场所所****广场用地。随着辖区居民数量增长极服务范围的扩大,后续若需对办公场所进行**、扩建等建设活动,现行控规将直接限制项目的合法落地实施。
为确保**居办公场所建设符合规划要求,保障基层服务工作有序展开,特编制《**县黎母山镇区及三个居控制性详细规划》S-02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和修改方案。根据详细规划公示要求,现进行规划公示。
二、用地区位
本项目位于**居、307省道南侧约0.1km处。本项目地块属《**县黎母山镇镇区及三个居控制性详细规划》S-02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6912平方米(合10亩)。
三、规划内容
该项目将原S-02地块划分为****和S-02-2两个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如下:
| 地块编码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地块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绿地率(≥%) |
| ****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2138.76 | 1.0 | 30 | 20 | 30 |
| **** | 1403 | 广场用地 | 4773.89 | — | — | — | 15 |
四、公示说明
为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公示。
(一)公示时间:30天(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2月2日),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二)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现场公告:海**线与环**路交汇处琼中黎族苗族****规划局一楼大厅
2.电子邮箱请发送到:****@163.com
3.书面意见请邮寄到:**省**县****规划局(原国土局大楼),邮编572900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咨询电话:0898-****0036,联系人:唐女士。
五、主要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