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陵水河群英大坝下游岸坡生态修复工程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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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服务局拟对陵水河群英大坝下游岸坡生态修复工程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1-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陵水河群英大坝下游岸坡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陵水黎****服务局项目建设和环境**审批室(二)

邮编:5724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陵水河群英大坝下游岸坡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省直辖陵水黎族****村委会**省**县陵水河群英乡段群英大坝下游左岸
环评单位: ******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对陵水河干流群英大坝下游左岸约250m岸坡进行修复。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工程建设不可避免的会对自然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影响多为暂时、可逆的,通过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大多可以得到预防和削减,未超过环境承受限值,项目施工结束后对环境的影响逐渐消失;营运过程无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产生,项目的实施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是岸坡生态修复工程,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二、水利”中的第三类防洪提升工程,属于鼓励类,不在**省产业禁止限制目录内,同时符合**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相关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国土空间、水生态环境、水安全保障、水土保持等各类规划及分区管控要求相协调,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建设情形。
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不占用“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以外区域43.12m2,但项目属于防洪设施建设及生态修复工程,为不造成生态功能破坏的人为活动,且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主要通过岸坡生态修复工程解决群英大坝下游岸坡表土裸露和土体流失、河岸带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功能降低等生态问题,提升水土保持能力和陵水河下游水质等。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在施工期,但是施工期影响周期较短,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影响不大。项目运营期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因此,本项目选址选线具有环境合理性。
清洁生产水平: 无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本项目无需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本项目施工期针对扬尘、废水、噪声、固废、土壤、生态及环境风险制定了系统防护措施,严格限定施工扰动范围,落实水土保持、野生动植物保护、涉水作业管控;剩余土方作为弃渣外运处置,选用**乡土植物开展植被重建,施工结束后及时实施复绿修复。运营期重点做好岸坡绿化养护、外来物种防控、危废规范收集处置。各项措施技术成熟、可落地,环保投资有保障,结合环境监理、跟踪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可有效减缓工程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生态保护措施具备技术、经济可行性。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本项目区域环境大气环境污染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表1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中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二级限值,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环境风险控制: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施工期油品泄漏。通过配置围油栏、吸油毡等应急物资,落实油品泄漏围控、吸附处置,含油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合理安排涉水作业时序,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措施,开展环境监理。风险防范措施技术成熟,可有效管控环境风险,事故影响可控可缓解。
公众参与意见: 无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