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开发区宇工路88号 | 15,010,000.00元 | 89.80 |
采购包1(**市**区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货物类(****)
| 1-1 | 其他车辆 | **市**区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永航星牌、宇通牌 | YHA5127ZYSSHBEV、YTZ5180ZYSD1BEV、YTZ5124TXSD1BEV、YTZ5188TXSD4BEV、YTZ5187GQXD1BEV | 1 | 批 | 15,010,000.00 | 15,01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杨** |
| 评审专家: | 韩** 、 杨振波 、 苏明 、 沈洋 、 张蓉晖 、 孙韵珊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60%计算招标代理费。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照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4折重新计算代理费。开户名称:********银行:****银行****分行开户账号:290********900001212备注:项目编号+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市**区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4.96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1.如为采购人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招标采购全流程,平台服务费由代理机构支付,按代理机构项目总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和售标费)的10%收取平台服务费(中标人无需再支付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最低按1000元收取,核算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服务费最高不超过40000元,核算金额超出40000元的,按40000元收取)。
2.如为采购人自行发布的全流程项目,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成交人须向平台运营商**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使用转账方式向****公司交纳本项目的平台服务费,项目金额25万元及以下按照固定金额1500元收费;项目金额25万元至50万元按照固定金额3000元收费,项目金额50万元至2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1%收费;项目金额200万元至3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9%收费;项目金额300万元至4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8%收费。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有串通、贿赂行为的必须按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4.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人及平台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平台方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
5.**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公司
账号:392********033975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一路支行
6.详见**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syzdprocurement.com)门户界面平台信息公示栏目,平台联系电话:136****622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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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建港**小区10栋16层
联系方式:0898-****6961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建设南大街269****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联系方式:0898-****123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权平
电话:0898-****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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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