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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斌、符志荣住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公示
2026年10月30日现有申请人刘斌、符志荣向我局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个人私宅)》,刘斌、符志荣住宅位于**县屯城镇阳升里,规划用地面积65.66㎡,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权属证明/证书编号:琼(2026)**县不动产权第****059号。已报建一栋四层,233.17平方米,总层数为四层,总建筑面积为233.17平方米,建筑高度15.45m。该住宅设计方案建设单位申请变更建设单位名称,现已完成申报。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与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为7工作日(2026年10月29日—11月6日)。
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邮寄到:**县屯城镇昌盛北路257号;
(2)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3)联系电话:****2217。
附件:1.效果图
2.总平面图
3.轴立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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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
附件1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