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司法局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吉阳区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班”承办机构的公告

审批
海南-三亚-吉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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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区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班”承办机构的公告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6-10-29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10-29
主 题 词:
文件状态: 有效
效力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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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区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

业务培训班”承办机构的公告

为提升我区基层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队伍综合素质及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建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抓实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引导等工作,我局拟举办“2026年**区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班”,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关资质和丰富经验的培训机构,负责承办本次培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区人民调解员业务暨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班。

(二)培训时间:2026年12月份,计划分为2期,每期1天。

(三)培训地点:**区(场地由我局提供)。

(四)参训人数:100人,每期50人。

(五)培训方式:采取专题授课、案例教学等方式进行。

(六)项目预算:人民币2.5万元以内(含税),报价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报价。报价需严格遵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二、项目服务内容

培训机构负责本次培训整体策划、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及后期总结,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专题培训方向拟定培训方案,推荐具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优秀授课老师;

(二)负责供应学员午餐;

(三)负责购买学员在培训期间的意外保险;

(四)编印学员手册,向学员发放培训资料;

(五)安排专人对接培训事宜,并安排班主任负责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

(六)对接并邀请授课老师,承担授课老师的交通、食宿安排;

(七)制定学员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培训期间安排医疗人员或具备急救资质的专业人员,提供全天候医疗保障服务。

三、培训机构资质要求

(一)本项目为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鼓励符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第六章****党校****学院)、干部学院、****学院、部门行业培训机构、国有企业培训机构、****基地参与本次遴选,参选单位须具备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相应服务资质与服务能力;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运营规范,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惩戒记录;

(三)具备同类人民调解培训项目实施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同时提交电子版扫描件。具体包括:

(一)培训方案及报价文件

1.培训方案(含课程设计、师资简介、教学方式、日程安排等);

2.经费预算(按每期50人参训、2天标准分项报价).

(二)资质证明文件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机构简介、同类培训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宣传报道、图片等佐证材料);

(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无失信记录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5日18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投递要求:申报材料按本公告第四条顺序装订、密封,封面注明申报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报送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省**市**区**大道218号天豪万琉A1栋107办公室。联系人:许小北,联系电话:****458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材料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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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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