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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处理意见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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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保护局,****开发区****保护局;**鑫旺****公司,海****公司,****设计院****公司,**文华****公司,******公司,深****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以及我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通知》(琼环评字〔2017〕18号)的规定,针对我厅2016年以来在环评文件审查(评估)中发现的部分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较差的问题,现就**鑫旺****公司等6家环评机构及相关编制人员有关环评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环评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
(一)**鑫旺****公司
****公司****公司电泳涂装生产线及配套废水、废气处理环保设备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武立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分析错误;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错误。
(二)海****公司
年产5万吨COD去除剂及2万吨液态聚氯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 吴万欣)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遗漏;
2.环境标准适用错误。
(****设计院****公司
**港**港区扩建三期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 田超)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错误;
2.选址论证错误;
3.所附环评机构资质证书不满足规范要求。
(四)**文华****公司
**县基础****公司**县龙波湾碧海大道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李昌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遗漏;
2.噪声评价工作等级确定错误;
3.噪声评价预测错误;
4.主要环保措施缺失。
(五)******公司
****公司塔洋种猪二场项目(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 李洋)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分析错误;
2.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缺失。
(六)深****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省道S302黄屯线光头岭至屯城段改建工程项目(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 刘龙茂)存在的主要问题:
1.噪声评价工作等级确定错误;
2.大气评价工作等级确定错误。
二、处理意见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和我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通知》(琼环评字〔2017〕18号)规定,对相关环评机构和人员作以下处理:
(一)责令**文华****公司限期整改9个月,并记黄牌1次;责令**鑫旺****公司、海****公司、****设计院****公司、******公司、深****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等5家环评机构限期整改6个月,并记黄牌1次。
整改期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计算。整改期间我省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受理上述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整改前已受理的可继续完成审批。整改期满后,上述机构应向我厅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二)对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李昌隆予以限期整改9个月,并记黄牌一次;对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武立斌、吴万欣、田超、李洋、刘龙茂予以限期整改6个月, 并记黄牌一次。
整改期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计算。整改期间我省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受理上述环评工程师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
三、管理要求
(一)各环评机构及编制主持人要引以为戒,认真查找不足,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切实提高环评工作水平、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环评文件质量。
(二)各市、县要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监督管理。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和审批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环评机构资质以及编制人员等情况的审查;发现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低劣等问题,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我厅。
上述环评机构及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向我厅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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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