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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示(**市兰洋镇后影村建筑用花岗岩加工项目(变更))
索引号:****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26年10月27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7日 时效性:有效****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村委会内6.1819公顷林地(Ⅲ级保护林地3.8345公顷、Ⅳ级保护林地2.3474公顷),用于建设**市兰洋镇后影村建筑用花岗岩加工项目(变更),拟使用林地权属为集体。
为了公开、公正地维护林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示上述使用林地情况。公告日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6年10月27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附上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市林地保护利用(2021-2035)局部图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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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
(主动公开;联系人:唐永;电话:****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