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符克花等五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24(扩建)

审批
海南-儋州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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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符克花等五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24(扩建)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10月26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6日 时效性:


****关于符克花等五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24(扩建)

1.谢中枢、周发勋宗地位于**市那大那恁住宅小区怡园八街E1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证载面积180.00平方米,扩建(加层)建筑面积173.64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2.00米。

2.符克花宗地位于**市那大镇民主街15、1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证载面积329.09平方米,扩建(加层)建筑面积283.75平方米,建筑总层数2层,建筑总高度9.45米。

3.曾香珠、林靖宗地位于那大先锋路诚达住宅小区B0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证载面积144.00平方米,扩建(加层)建筑面积276.00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95米。

4.谢**、蔡雯婷宗地位于**市那大那恁安置区E41号(现龙腾西七街),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证载面积96.00平方米,扩建(加层)建筑面积200.28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2.00米。

5.丁顺吉宗地位于**市那大镇永乐街11号(原那大军屯安乐西巷向北1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证载面积217.00平方米,扩建(加层)建筑面积161.67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95米。

以上五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3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政务中心二楼4号窗口,****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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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


****关于符克花等五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24(扩建).pdf
01 N2024-1953谢中枢、周发勋公示材料.pdf
02 N2024-1990符克花公示材料.pdf
03 N2024-1998曾香珠、林靖公示材料.pdf
04 N2024-2013谢**、蔡雯婷公示材料.pdf
05 N2024-2030丁顺吉公示材料.pdf
06 ****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表2026-24(扩建).xlsx
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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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