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通过询价方式,公开采购“法韵满白沙﹒法治启新程”九五普法启动暨法治文艺下乡巡回演出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法韵满白沙﹒法治启新程”九五普法启动暨法治文艺下乡巡回演出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三)项目实施地点:**县11个乡镇;
(四)服务场次:共计12场(每个乡镇开展1场、县城专场1场);
(五)服务内容:
1.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原创黎族普法歌舞曲目创作、编曲填词、黎语译制、MV录制;完成全部节目编排、演员彩排演出;提供主持人、舞台灯光音响桁架全套设备;设计制作主题宣传物料;负责现场落地执行、安全保障;全程摄影摄像记录,整理全套活动台账资料。
2.法治文艺演出:演出需紧扣宪法及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节目策划与编排。演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歌曲、舞蹈、小品等,要求形式多样、内容精彩。
3.原创黎族普法歌舞曲目:围绕民法典、基层治理、民族团结、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创作至少1首符合白沙本地实际、民族特色的原创黎族普法歌舞曲目,包含编曲填词、黎语译制、黎语演唱、MV录制。原创歌舞曲目作品知识产权归我单位所有。
4.配套服务:负责演出全程拍摄记录(含高清视频、照片),整理并提供全套活动台账资料,配合后期的宣传推广。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含税包干,包含原创节目创作、MV拍摄、演员劳务、舞台设备、物料、现场执行、安全保障、拍摄归档等全部费用,无额外增项)。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文艺创作、演出服务等相关内容);
(二)具有法治文艺类宣传策划、编剧、表演和服务经验;
(三)具备完善的演出设备保障能力(含舞台、灯光、音响、道具等),可提供设备清单及检测合格证明;
****政府采购网或中国信用网信用查询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七)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或调整本项目,且不承担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产生的费用。
三、资料报送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函(详见附件2)及报价明细(详见附件1);
(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五)项目实施方案:包含节目创作思路、原创黎语普法曲目的创编构想、巡演执行方案、项目团队配置等;
(六)上述材料均加盖公章并密封(封面需标注项目名称)。
四、报价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3日—10月29日(五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县牙叉镇滨**路1号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三)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5136;
(四)报价方式:提供纸质件密封(加盖公章)邮寄至上述地址;
(五)报送材料要求: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单位,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邮寄。
五、中选单位确定
(一)本次比选评审工作由********小组组织实施;
(二)询价比选工作采用综合评审方式,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预算最高限价),综合考量报价、法治类策划宣传服务过往业绩、服务策划方案、公司资质及服务能力等因素择优确定供应商,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六、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或者邮寄至规定地点(邮寄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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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