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社区居民委员**风三街张茂宾的土地登记申请结果
现将我所对张茂宾的土地登记申请结果(详见附表)予以通告。如对本通告的土地权利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所提出异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逾期没有异议的,我所将报请上级部门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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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 21 日
土地权利申请人
土地坐落
面积(㎡)
权属性质
类型
四至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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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
西至
北至
张茂宾
****社区居民委员**风三街
99
国有
划拨
滨浦路
张茂平
张伟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