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10月1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0月27日 | ||||||
| 标的简况 | |||||||||
| 标的坐落 | **市万城镇阳光小区一区和**居小区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底价/年租金(元) | ||||
| 万城镇阳光小区一区2栋12号商铺 (简装) | 1-2 | 248.41 | 8168 | 40838.60 | |||||
| 2 | 万城镇**居小区31幢15号商铺 (简装) | 1 | 99.26 | 4098 | 20487.26 |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 3年 2、租金每一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 装修期限(免租金) | 一个月(不含在租期内) | 承租押金(元) | 三个月租金 | ||||||
| 标的状态 | 标的1处于不定期租赁状态,标的2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标的1有优先权,标的2无 | ||||||
| 房屋现状 | 1、 所有标的均处于**市万城镇内,区域内路网密集,交通便利。区域环 境较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设施配套齐全。 2、尚未办理分割的分户未有土地使用权证及不动产权证书等。 3、详见评估报告。 | ||||||||
| 租赁用途 | 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机械维修加工和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根据承租实际情况修改)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
| 重大事项说明 | 无 |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1月5日 | ||||||||
| 评估机构 | **明盛土地房****公司 |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006MA5RC9BX0A 经济类型:****公司 |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财政局关于《阳光小区、******商铺****交易所平台招租的请示》的意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局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标的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将租金交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4、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7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6、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7、新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招租方协助。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物业管理费等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8、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年租金标准价格。 | ||||||||
| 标的交割 |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如因政府建设征收、拆迁、单位扩改建、原产权(管理)单位收回资产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出租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并给予承租方一个月的搬迁时间,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出租方概不予赔偿。 3、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4、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