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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关于启动**市**镇DL-10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方案编制工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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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市**镇DL-10地块规划
条件论证方案编制工作的公示
应全省海水养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工作部署,保障项目依法合规推进,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文件要求,结合目建设实际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委托规划编制单位完成《**市**镇 DL-10 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条例》《**省土地储备整理管理暂行办法》和《****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项目位置
**镇DL-10独立地块共分为3个子项目,均位于**镇沿海一带,环岛旅游公路东侧:
DL-10-1地块位于**镇中部西侧,新村村西北侧,环岛旅
游公路主线与连接线交汇处,用地面积766.67平方米(1.15 亩),该地块均位于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外;
DL-10-2地块位于**镇中部南侧,新村村中部西侧,环岛旅游公路东侧,用地面积3688.26 平方米(5.53 亩),该地块均位于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外;
DL-10-3地块位于**镇中部南侧,新村村中部西侧,环岛旅游公路东侧,用地面积1348.54 平方米(2.02 亩),该地块均位于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护红线内;
二、项目用地情况
DL-10-1 地块:用地面积 766.67 平方米(1.15 亩),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8、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2 米;
DL-10-2 地块:用地面积 3688.26 平方米(5.53 亩),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8、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2 米;
DL-10-3 地块:用地面积 1348.54 平方米(2.02 亩),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8、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2 米;
三、公示时间与公示地点
公示期 30 日(2026年10月15日至 2026年11月13日)。****政府网站(http://dongfang.****.cn)。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电子邮件请发送到 ****@qq.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市八所镇二环南路 4 ****规划局,邮政编码:572600(时间以邮戳为准);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3日下班前。咨询电话: 155****1139,联系人李先生。
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现就规划修改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图纸如下:
1、项目区位示意图
2、修改后地块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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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