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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医院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海垦街道海垦路119号**ASP******副楼1层102房、103房、104房、2层202房、203房、204房、3层303房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9日)。
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远
联系电话:131****0557
通讯地址:**省**市**区海垦街道海垦路119号**ASP******副楼一层、二层、三层
邮编:57021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