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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30000吨PET瓶片加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976
通讯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 ****服务局公共服务审批室
邮编:571900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0吨PET瓶片加工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县**镇****科技**工业大道与**路交叉路口西南侧 |
环评单位: | ******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项目位于**县****科技**工业大道与**路交叉路口西南侧,租用已建厂房,租赁面积约2000㎡。拟在建成后的标准化厂房内装修建设PET瓶片加工生产区、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办公区等,项目依托****公司厂区内现有雨污管线、三级化粪池,拟**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垃圾桶、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项目设计建设2条PET瓶片加工生产线,年产PET瓶片30000吨、副产品瓶盖1800吨。本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布局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项目在充分落实“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各项治理措施,产生的污染物可满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项目运营期间加强各项环保措施的运行管理,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三者的有机统一,项目的生产运营基本可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本项目属于废弃**综合利用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属于鼓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节约综合利用中第8项中的废弃物循环利用:废塑料等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的范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与限制类,同时项目也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 |
选址合理性: | 本项目租用****公司内已建厂房进行项目建设,根据《****规划局关于****公司租赁用地规划情况的函》(澄自然资函〔2024〕1284号)(详见附件2):经核对《**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该项目地块用地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控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相符。 |
清洁生产水平: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总量控制指标,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CODcr、氨氮、NOX和挥发性有机物。项目不涉及NOX和挥发性有机物,****园区内已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处理,废水中的COD、氨氮总****处理厂(**)统一分配。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功能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功能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 |
环境风险控制: | 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安全规定,配备消防应急物资,定期开展风险应急培训。制订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加强设备的检修与维护。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固废暂存间、PET瓶片加工生产区等厂区地面应按规范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严格落实自行监测计划。 |
公众参与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