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落实《**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文件精神,规范和完善****的办公楼物业管理工作,改善办公楼及其附属和共用设施环境,经局领导共同研究决定,现全市范围内选聘办公楼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要求
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明确包含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有管理经验、业绩好、实力强、具有可供考察的业绩好的办公楼。
二、选聘项目内容:
1、类型:写字楼
2、坐落位置:**市金海北路233号
3、概况:占地面积666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7551平方米。
三、物业合同服务期: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一年
四、选聘人资格要求
1、选聘人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提供参加选聘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4、信用中国报告(www.****.cn)、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备案证明或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报告;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选聘人特定资格条件:
2.1、拟派驻选聘项目经理应持有物业项目经理人管理水平等级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2.2、拟选****政府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不低于一年。
五、接收选聘文件时间、地点:
1、接收选聘文件时间:2025年 3月28日起至2025 年4月 1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时间)
2、接收方式:现场
3、选聘申请人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3.1、物业公司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
3.2、物业公司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物业按现有的收费标准,所能提供的服务承诺(针对****办公楼及其附属和共用设施环境的管理规划、合同);
3.4、物业公司服务企业诚信备案证明或物业信用评价报告;
注:以上所有的资质复印件须全部加盖选聘单位红色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未盖章或漏盖视为无效,密封后送至:****(金海路233号)416室;
六、选聘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1日17:0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选聘文件视为无效选聘文件。
七、其他事项
我局在选聘截止时间后,结合报价、管理经验,专业能力等方面,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选聘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工作需求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实名书面反馈我局,非实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卓主任 联系电话:188****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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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