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鸿翔一****公司
“**鸿翔一****公司****中心(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鸿翔一****公司“**鸿翔一****公司****中心(一期)”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鸿翔一****公司建设的“**鸿翔一****公司****中心(一期)”****开发区南一环路5.3公里处南侧,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为琼(2021)**县不动产权第****760号,琼(2021)**县不动产权第****761号,证载用地面积69673.04㎡。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该项目于2011年10月2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体经济技术指标:分期用地面积69673.04㎡,总建筑面积14154.18㎡,地上总建筑面积14154.18㎡,总计容面积28308.36㎡,容积率0.62,建筑密度33%,绿地率为35%。
本次变更主要内容为:
1.项目名称********中心(一期);
2.建设单位****,设计单****集团有限公司;
3.总图坐标系调整,采用大地2000坐标系出图,分析图底图调整;
4.仓库3变更成卫生间及沐浴房。
调整后项目整体经济技术指标为:规划用地面积69673.04㎡,总建筑面积:12989.22㎡,地上总建筑面积12677.78㎡,地下总建筑面积311.44㎡,总计容面积24463.75㎡,总不计容面积为311.44㎡,容积率0.64,建筑密度29.29%,绿地率为38.09%,停车位为:机动车停车位24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31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营商环境公众号、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服务局(联系电话:0898-****9136);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附图:于**鸿翔一****公司“**鸿翔一****公司****中心(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建设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