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屯城镇2025年乡村**基础设施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是否接受联合体 采购包1:不接受” 更正为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是否接受联合体 采购包1:接受”。
2、“第四章 评审方法 详细评审标准 商务评审 类似业绩 2022年1月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建筑工程类项目业绩的,每个得5分,满分20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签订时间为准】“ 更正为“第四章 评审方法 详细评审标准 商务评审 类似业绩 2022年1月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业绩的,每个得5分,满分20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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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县屯城镇双拥路48号
联系方式:136****5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蓝天街道蓝天路31****广场北区A座2001房
联系方式:139****18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邱工
电话:139****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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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