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亭建设项目邀请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市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亭建设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应在**省**市**区海垦街道八一新村A2栋4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3月28日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比选
预算金额:44.19954万元
最高限价:44.19954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54座生活垃圾分类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比选申请人是指向比选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 如比选申请人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比选申请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比选申请人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比选申请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随成交公告一并公示,比选申请人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比选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采购活动;
(2)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比选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活动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只能按照一家比选申请人计算。
(二)比选人根据比选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比选申请人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参加比选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环保类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比选申请人应当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比选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成交比选申请人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在比选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相关比选申请人的信用记录,以比选文件要求(确定)的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查询截止时点;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比选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比选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比选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比选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比选申请人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比选采购以外事项。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时间: 2025年 3 月24日-2025年3月27日,每天 8 时 ~ 16 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省**市**区海垦街道八一新村A2栋401房
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现场获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份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15:00(**时间)
地点:**省**市**区海垦街道八一新村A2栋401房
时间:2025年3月28日15:00(**时间)
地点:**省**市**区海垦街道八一新村A2栋401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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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八所镇**路37号
联系方式:155****4599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海垦街道八一新村A2栋401房
联系方式:133****5478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经理
电 话:133****5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