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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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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行审函〔2025〕4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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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琼中黎族苗****人民政府:
《关于****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黎府函〔2025〕136号)、《****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正理****公司出具的《****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名称:****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村委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拆除并**拦水坝1座;**波形护栏,长度为12米;**浆砌片石挡土墙,长度为63米,平均高度为3.5m;**片石砼挡土墙杆,长度为72.84米,平均高度为6.5m。同时,拟在挡土墙上设置栏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审定的概算总投资为****357.29元。其中:**工程费****721.9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68999.32元,基本预备费85636.06元。项目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完善用林用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八、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九、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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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