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历年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
****省委、****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的有关部署要求,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规定,我局决定自2025年3月21日起,对全县历年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展退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还对象
1、2022年年底前,在****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项目完工,且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发生拖欠后已及时解决的企业。
2、2022年年底前,在****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我局认定其他情况可以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
二、退还时间
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5月20日
三、退还材料清单
(一)竣工报告;
(二)退还申请书;
(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非法人亲自办理需提供);
(四)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本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在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公示30日(附公示现场图片远、近景各一张);
(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1份(指现金交款单、银行缴款进账单或者电子划转凭证,银行保函缴纳不需要提供);
(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审批表。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四、办理单位
****,地址:**县市政大道怡澜路2号****四楼农工室,联系人:傅振辉,联系方式:0898-****1080。
五、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附件:1.历年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