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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编制《**省东部沿海地区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协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强化林草生态系统碳汇功能,构建**东部沿海绿色生态屏障。根据《****办公厅 ****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5〕4号)的要求及我市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1家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编制《**省东部沿海地区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联合其他市县共同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现公开询价遴选1家技术服务单位,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省东部沿海地区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根据《****办公厅 ****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5〕4号)的要求,结合《**省东部沿海防护林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编制),编制《**省东部沿海地区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于2025年 4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三、技术服务费
技术服务费最高限价为30万元,超过最高报价无效。
四、技术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技术服务单位需向我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四)报价函(加盖公章并密封);
(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材料。
五、公告期限
2025年3月19日-2025年 3 月25日(共7天)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3 月25日下午17:30前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6楼619室
八、其他事项
我局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结合报价、资质、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技术服务单位。任何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本项工作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实名书面反馈我局,非实名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98-****1166(曾主任)
附件:根据《****办公厅 ****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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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