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省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第四批补贴资金清算结果的公示
琼工信汽车〔2025〕59号
根据《**** ****财政厅 ****运输厅 ******厅 ****建设厅关于**省2023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申报的通知》(琼工信汽车〔2023〕257号)要求,经购车消费者线上申报、线上线下审核、集中复核清算等流程,拟对第四批符合补贴条件的5919辆新能源汽车购车用户(含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发放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1183.3万元,现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1、2),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至3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新能源汽车发展与监察处,电话0898-****0953,邮编570204
附件:附件1-第四批拨付车辆(符合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运营服务补贴要求车辆175辆)清单(1)
附件2-第四批拨付车辆(个人及其他领域车辆符合充电费用补贴要求(不含已申请运营服务补贴)车辆5744辆)清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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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