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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加工厂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1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6004
通讯地址:**市****服务中心
邮编:571400
项目名称: | ****工厂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琼****村委会****农场16队(蔗园坡村) |
环评单位: | ******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1.26m2,建筑面积3400m2,项目收购橡胶木,通过断木、切割、防腐、烘干等一系列工序,生产加工木片3600m3/a,自然板3600m3/a、木条20400m3/a。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农肥,不外排。防腐液回收循环使用,不排放,无废水产生。 (2)废气:干燥炉使用成型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采用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木材加工生产产生粉尘工序采取收尘箱+吸尘管+袋式除尘器的方式进行收集治理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物料堆场粉尘(无组织)采取具备防雨、防风功能,产品、边角料堆场设置围挡设施。烘干异味(无组织)烘干房位置布置在敏感目标非主导风向上风向且远离的区域。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加强封闭性、加强消声(隔声)、加强设备减振基础,选择低噪声成套机组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升高。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炉渣、木屑经收集后可外售。防腐剂包装袋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合理。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在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建设单位在营运期内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属于C2011 锯材加工、C2019其他木材加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工业炉窑为配备高效环保治理设施的干燥炉(窑),不属于目录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规定,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 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不属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限制类目录清单。符合《**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为允许类,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
选址合理性: | (1)与三区三线的相符性分析 项目选址位于****农场16队(蔗园坡村),根据其用地红线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关系示意图,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规划保护林地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区域。另外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所在的大路镇属于北部现代农业发展区,而项目行业性质属于农业的下游产业,项目的建设为实现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区域规划功能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因此,项目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 (2)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 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三区三线示意图》可知,本项目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
清洁生产水平: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级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
环境风险控制: | / |
公众参与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