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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各参选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新村潟**门砂质岸线修复与海岸防护工程需完成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我公司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优质单位承担本工程的海域使用论证工作,请贵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县东南侧新村潟**门区域北侧(新村镇区方向)和南侧(南湾猴岛方向)。
根据工程区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自然资料,对应总平面布置及使用需求,本工程共分为两个区域进行。
其中口门北侧砂质岸线修复工程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的工作,分别为拆除废弃构筑物3个,滩面清理 25000㎡,补沙98500m3;口门南侧砂质岸线防护工程主要包括2个部分的工作,分别为建设潜堤(含牡蛎礁)1170m和滩面清理 20000㎡。
二、比选控制价
比选控制价为 2 7.00 万元。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以我公司提供的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完成新村潟**门砂质岸线修复与海岸防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工作,并提交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成果文件。
四、质量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编制,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环评报告编制服务质量控制标准。
五、中选承诺
参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之规定,中选候选人自知道其为中选人之日(即中选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第一日)起 30日内,中选人须与比选人按比选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签订事宜,因中选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认可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 、工期要求
参选单位在收到相关资料后的 45 日历日内完成新村潟**门砂质岸线修复与海岸防护工程的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及报审工作,并提交报告正式稿6套,正式稿PDF、WORD电子版各1套。
七 、参选单位 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具有 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 海洋工程专业高级(含)或以上技术职称(海洋工程专业包括海洋工程、海洋渔业、海洋地质、物理海洋、海洋生态、海洋环境、测绘等相关专业)。
3.提供关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八、 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比选单位负责组建,由5名技术、经济人员组成。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十、 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
十 一 、参选文件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时间: 2025年3月4日15:20在**省陵水县黎安镇岭仔路陵水黎****集团有限公司 3楼3号会议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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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6日
(联系人:吴工,电话:198****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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