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新区联港新通道韧性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东新区联港新通道韧性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监理)****管理局以海江东审〔2024〕1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江东新区联港新通道韧性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监理)
2.2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江东新区,起始点为文明东隧道-椰海大道段、南渡江大道-进出厂路,长度8.5公里,红线宽40米。****东路(含缆线型管廊、支线型管廊和电缆沟等)、白驹大道和椰海大道辅道,改建观江段横向衔接道路,**停车场,**景观三道,观江段**东路西侧边界至江堤土方回填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管廊工程、电气工程(含多杆合一)、自控工程、结构工程和绿化工程、外电接入工程等(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项目地点:**市江东新区
2.4 计划工期:826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施工前期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6 其他说明: 招标控制价:****041.7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提供新资质证书)。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本单位注册
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最多可以在**省内同时担任不超过2个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同时跨省(直辖市)担任在施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请提供总监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资料附件2)及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中承揽同一工程类别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
(5)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