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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市贯彻落实**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19)整改公示情况的公示
****市委 ****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五发[2023]1号)中“序号19 ,2022年12月底前****中心**南圣河(昌化江上游段)污水主管网改造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底完成项目建设。”的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结合《**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琼环督字[2023]9号),现将落实《**市贯彻落实**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9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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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落实《**市贯彻落实**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1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19):2022年12月底前****中心**南圣河(昌化江上游段)污水主管网改造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底完成项目建设。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底前 |
整改措施类型 | 改善生态环境措施。 |
整改责任主体单位及联系电话 | ****:****2366 |
整改完成情况 及工作成效 | ****中心**南圣河(昌化江上游段)污水主管网改造工程等项目已于2023年3月进场,目前完成进度96%,已按整改目标完成整改。 |
验收意见 | 已通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