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富海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孵化器(标准厂房)项目(A区)”澄清公告(02)
致各投标人:
****委托****就“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富海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孵化器(标准厂房)项目(A区)”项目(编号:****)组织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4年09月14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08点30分。现对本项目澄清内容如下:
1、因本项目公布的“20项清单和主材XML格式”与“PDF格式和excel格式”不一致,以XML格式清单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本次澄清不影响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现重新上传公布PDF版本和excel版本的20项清单和主材清单,给各投标人工作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嘉积镇**路38号4楼
联系人:崔工
电话:0898-****5810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车公庄西路 32 号中咨大厦
联系人: 胡工
电 话:010-****7332/151****0693
2024年09月30日
附件: (澄清02)20项(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富海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孵化器(标准厂房)项目(A区)).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