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琼中县富美乡村水环境治理项目—湾岭镇乌石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征地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琼中办发〔2022〕4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省琼中县富美乡村水环境治理项目—湾岭镇乌石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征收集体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事项概要
事项名称:**省琼中县富美乡村水环境治理项目—湾岭镇乌石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征地拆迁。
事项背景和内容:本项目拟征收我县湾岭镇乌石互通往湾岭墟方向约200米处0.4936公顷土地(约7.404亩),用于**省琼中县富美乡村水环境治理项目—湾岭镇乌石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收红线图为准。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可能受该事项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本事项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2)本事项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3)对本事项持何种态度;(4)本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5)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三、事项实施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 联系地址:琼中黎族苗族****规划局办公楼一楼106 邮 编:5729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9****31995 电子邮箱:****@qq.com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 联系地址:**市**区高和蓝峰大厦303
邮 编:100121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183****2155 电子邮箱:****@qq.com 传 真:010-****6008 |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征地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期间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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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