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变更公告
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由****委托**** | 中标金额 | -- |
公告详情
**市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委托****代理招标的“**市以通什为载体的生态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该项目于2023年08月25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补遗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勘察资质要求: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2)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或以上)和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5 近5年(2018年8月1日至今)以来,投标人在国内有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EPC项目业绩(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满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若为境外企业提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7.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7.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现变更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勘察资质要求: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2)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或以上)和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满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若为境外企业提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6.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二、原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08月25日19时00分至2023年08月31日19时00分”变更为“2023年08月25日19时00分至 2023年09月04日19时00分”。
三、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9:30 时”变更为“2023年09月18日09:30时”。开标地点:“海****服务中心(**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变更为: 海****服务中心(**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 。
四、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已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根据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本次变更如给各投标单位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招标人: ****
地址:**市翡翠大道与兰台路交叉口西北80米
电话:(0898)****0730
联系人:梁工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东****门外大街189号,电子邮箱: /
电话:(0898) 6858 6502
联系人: 黎工、段工
****交易中心:http://zw.****.cn/ggzy
联系电话:0898-****5822、0898-****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