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建工三建]****公司****中心**HP02-01-0607-01地块项目总承包工程工程检测分包标段1采购公告
根据《****集团工程分发包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 **市HP02至01至0607至01地块项目总承包工程检测分包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市HP02至01至0607至01地块项目总承包工程检测分包
2、项目编号:****
3、项目地点:该项目总权属用地面积为16699.2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070102),容积率≤2.6,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40米,绿地率≥4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上6栋13层住宅楼,1栋2层配套用房,1栋1层配电房和1个整体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约5.986万平方米。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投标资格要求:有效营业执照、基本户信息。
2、资质证书要求: 有效期内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备案登记证
3、****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 (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cg.****.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控制价:180045.63元(税率为1%),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
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本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检测鉴定机构备案登记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9、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总价3%;提交时限: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日内,合同签订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内未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无息返还时间: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中途退场的直接扣除 ;账户信息:履约保证金缴纳账号:4600 1003 3360 5998 8888;账户名称:********公司;开户行:****银行****公司**世贸支行;****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10、其他要求:
11、其他事项: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3月27日8时30分。
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27日8时30分**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结算及付款方式:每月20日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实际产生的检测费用,月结结算金额的70%(乙方提供结算额100%的发票),竣工备案付款至85%,竣工结算完成支付97%,2年质保期结束后支付至100%。
采用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票、安信、供应链方式支付。
七、黑名单管理: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银行保函)的;
(5)**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省**市**区**路329号 。
联系人:徐经理,电话:138****9349。
2、招标部门:****中心。
地址:****公司院内13栋3****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李工,电话:0551-****8363。